有老板咨询小博:2025年海南防火墙公司是什么意思?2025年海南注册防火墙公司条件是什么?2025年在海南家族公司和防火墙公司法人可以是一个人吗?那么,针对这些问题,博宇会计的小博来给大家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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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海南防火墙公司是什么意思?
(一)防火墙公司的通用定义
1.防火墙公司(又称“平台公司”)是企业股权架构中的风险隔离工具,通常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较小(如50万-100万)。其核心作用是:
2.隔离风险:股东通过防火墙公司间接控股主体公司,若主体公司破产或涉诉,股东仅以防火墙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避免牵连个人或其他资产。
3.税务筹划:法人股东间的分红免企业所得税,可留存利润再投资,避免重复征税。
4.控制权设计:通过多层架构(如防火墙公司+有限合伙企业)保障创始人控制权。
(二)海南防火墙公司的特殊性
1.海南因自贸港政策(如15%企业所得税、资金自由流动、离岸业务支持),成为注册防火墙公司的热门地,但需注意:
2.政策适配性:防火墙公司本身不经营业务,海南的税收优惠可能对其作用有限,需谨慎评估。
3.注册便利性:海南允许设立“投资公司”性质的防火墙公司,而内地多数地区已限制此类注册。
4.应用场景:海南防火墙公司常被用于家族资产隔离(搭配家族公司)、跨境投资或控股内地主体公司。
总结
“海南防火墙公司”并非指网络安全企业,而是指利用海南自贸港政策注册的、用于股权架构中风险隔离的中间控股公司。其本质是合法合规的财务与法律工具,但需专业设计以避免政策风险。
二、2025年海南注册防火墙公司条件是什么?
在海南注册“防火墙公司”(指以风险隔离、股权架构设计为目的的控股平台公司,而非网络安全企业)需同时满足通用公司设立规则和海南自贸港特殊监管要求。具体条件如下:
(一)主体资格条件
1.股东与法定代表人
年满18周岁,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在工商、税务系统无不良记录;
无国籍或户籍限制,外地人与本地人条件一致。
2.股东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二)注册地址与办公场所
1.地址真实性
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商业或办公用途地址,住宅地址需符合当地规定;
须配合工商、税务、银行上门核查,虚假地址将被列入异常名录。
2.实质性运营要求
2025年封关前已强调“实质性运营”,即:
在海南本地有实际办公场景(租赁或自有);
至少3名在职员工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法定代表人或高管一个自然年度内在海南居住满183天。
(三)注册资本与出资期限
认缴制:除金融、劳务派遣等特殊行业外,无最低出资额限制,股东可在章程中约定出资期限(现行规定为5年内实缴);
币种:允许以人民币或可自由兑换外币出资,无需前置审批。
(四)经营范围与行业准入
1.行业表述
建议采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等非许可类表述,避免使用“金融”“证券”“资产管理”等需前置审批的字样。
2.后置备案
若涉及“控股公司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等条目,需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到省金融监管局进行信息备案,但无需另行审批。
(五)税收优惠政策适用条件(可选)
防火墙公司本身不直接经营,通常难以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但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叠加适用:
1.企业类型
列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版共计1300余项,含“信息技术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等);
2.主营业务占比
鼓励类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60%以上;
3.实质性运营
注册在11个重点园区之一,并在园区内有实际办公场所及人员。
(六)特殊风险提示
空壳监管:2025年封关前,海南对“无实际经营、无本地员工、无社保缴纳”的三无企业开展专项清理,一经认定,撤销税收优惠并追缴税款;
信息报送:控股平台公司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政策依据索引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20〕8号)
《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琼市监注〔2024〕12号)
《海南省税务总局关于实质性运营判定标准的公告》(2025年第3号)
三、2025年在海南家族公司和防火墙公司法人可以是一个人吗?
可以同一人,但存在被“法人人格混同”进而连带担责的实质性风险;监管层面并未禁止,而是把判断权交给法院与税务机关。具体政策依据与风险边界如下:
(一)监管态度:未禁止,但强调“独立经营、独立财务、独立责任”
1.《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20〕8 号)只要求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未限制法定代表人兼任多家公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第十一条、第二十条确立“法人人格独立”及“股东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原则,并未禁止同一人任多公司法定代表人。
3.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 2024-2025 年历次窗口答疑中亦公开表示:“同一自然人可以同时担任多家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但须确保各公司财务、人员、业务独立,否则可能触发法人人格否认。”
(二)风险触发点:混同导致“穿透”
1.依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9〕254 号)第 10-13 条,当“人员、业务、财务、场所”高度混同时,法院可否定法人独立人格,判令背后股东或关联公司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2.典型场景:家族公司与防火墙公司共用同一法人、同一财务负责人、同一办公地址、同一银行账户,且账目不清,即极易被认定为混同。
税务口径:混同带来补税风险
3.《海南省税务总局关于实质性运营判定标准的公告》(2025 年第 3 号)第 4 条要求“企业应独立核算、独立建账、独立纳税”。若税务机关发现家族公司与防火墙公司由同一法人控制且账务交叉,可能认定为“空壳”或“关联交易不当”,从而取消海南 15% 优惠税率并要求补税。
(三)实务建议
如确需同一人任法定代表人,务必做到:
1.各公司分别建账、分别报税;
2.各自开立银行账户,资金流清晰;
3.办公场所物理分隔,人员社保分户;
4.董事会/股东会会议记录分别存档,避免交叉签字。
5.更稳妥的做法是:法定代表人分离,同时由家族成员分别出任监事、财务负责人,降低混同概率。
简言之,2025 年海南允许“家族公司+防火墙公司”法定代表人同一人,但法律与税务层面均要求“形独实也独”。一旦混同,任何外部债权人或税务机关都有权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及海南本地“实质性运营”标准进行“穿透”,最终可能导致无限连带责任或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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