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热线:400-1617-182
业务电话
13907644622 18089871222 18078980538 18078993011

海南自贸港总体方案第11项财税政策已出台!另有一项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政策延续

发布时间:2023-01-16 10:22 热度:969

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出岛航班加注保税航油政策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出岛航班加注保税航油政策通知如下:


一、全岛封关运作前,允许进出海南岛国内航线航班在岛内国家正式对外开放航空口岸加注保税航油,对其加注的保税航油免征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自愿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可在报关时提出。


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进出海南岛国内航线航班,是指经民航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出海南岛的境内飞行活动。


三、保税油经营企业凭民航主管部门批准的飞行计划办理加注,根据航班飞行动态及加注相关材料,据实办理海关手续,同时将加注信息报送税务部门。


四、进出海南岛的国际、港澳台航班加注保税航油,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其中,境内航空公司进出海南岛的国际、港澳台航班加注保税航油的税收政策,可参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执行。


五、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的 “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的财税制度安排共涉及到12项财税政策,目前已出台11项,仅剩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暂未出台,这也是海南自贸港“一负三正”四张“零关税”清单中的最后一张正面清单。


已出台的政策如下:


一是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


二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


三是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


四是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


五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六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七是国际运输船舶增值税政策。


八是启运港退税政策。


九是内外贸同船运输船舶加注保税油、退税油政策。


十是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境外展品的免税政策。


十一是允许进出岛航班加注保税航油及免税政策。


香港中联办网站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延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通知》明确,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减按15%的企业所得税率继续执行至日2025年12月31日,前海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再延续五年。《通知》提出,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企业需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版)》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60%以上。


财税〔2014〕26号文明确,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执行。


来源:海南快讯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快速办理通道
免费咨询
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