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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 21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续)

发布时间:2023-01-16 14:01 热度:1007

为了有效减轻纳税人负担,国家出台了许多减税免税的优惠政策。以增值税为例。2021年1月以来,有很多新的或延续的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具体有哪些优惠?快来看看~


0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在15万元(含)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02.继续实施边销茶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边销茶生产企业销售的自产边销茶(企业名单见附件)和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边销茶,是指以黑毛茶、老绿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发酵、蒸熟、压制或粉碎、油炸后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


政策依据:《关于继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号)


03.海南自由贸易港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全岛通关作业前,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的货物以及本通知所附《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负面清单》所列设备除外。


(二)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暂不适用《进口主要技术装备及产品不免税目录》、《外商投资项目不免税进口货物目录》和《内资项目不免税进口货物目录》。符合本政策要求的企业进口上述三类目录设备,可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7号)第一条、第五条


04.继续实施金融机构特定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金融机构向小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将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一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18〕91号)第一条


05.继续实施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将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8号)第三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一条


06.继续落实经营公租房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经营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应当单独核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的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将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第七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一条


07.继续实施符合条件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饮用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将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第四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一条。



08.继续对国产抗艾滋病药物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继续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物生产、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3号)第一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一条


09.卫生健康委进口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免征增值税。


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卫生健康委进口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政策依据:《关于2021-2030年抗艾滋病病毒药物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蔡关税〔2021〕13号)


10.继续落实特定企业间资金无偿拆借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企业(含企业集团)之间无偿借用资金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将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第三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一条


11、继续对供热企业采暖费收入实行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将延长至2023年供暖期结束。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二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第一条


12.继续实施宣传文化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一)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二)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县级以上党政部门、科学协会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和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关于继续推进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第二条、第三条


13.继续延长捐赠扶贫物资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直属机构向目标贫困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捐赠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或者直接无偿捐赠的,免征增值税。在政策实施期间,如果目标贫困地区实现脱贫,上述政策可以继续适用。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捐赠扶贫物资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55号公告)第一条

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


14.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展览期间特定展品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2021年至2023年期间,自贸试验区各参展商在展会期间销售的进口展品,按附件规定的数量或金额上限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展览会期间销售进口展品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42号)第一条、第七条


15.“十四五”期间,中西部地区国际展览特定展品销售免征增值税。


对于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北亚博览会、中国-俄罗斯博览会、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和中国昆明进出口博览会、中国(青海)藏毯国际展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中国-蒙古博览会和中非经贸博览会,展览期间免税配额内销售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享受税收优惠的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的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卷烟、酒类、汽车、列入《进口主要技术装备和不免税产品目录》的商品。


政策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中西部地区国际展览期间销售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1号)第一条


16.“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发展的优惠政策免征增值税。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向社会开放的科技馆、自然历史博物馆、天文馆(站、站)、气象台(站)、地震台(站)、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普基地,免征下列商品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一)从境外购买自用科普影视作品转播权进口的复制品、工作带、硬盘,以及以其他形式携带自用科普影视作品进口的复制品、工作带、硬盘。


(二)国内无法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普仪器设备、科普展品、科普专用软件等科普用品。


政策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的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6号)


17.“十四五”期间,军队、警察用野生动植物种、工作犬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从动植物科研院所、动物园、植物园、动植物专业保护单位、农场、种植园进口的用于科研、繁育、繁殖的野生动植物园,以及从军队、公安、公安部门(含缉私警察)进口的军警工作犬、精液、胚胎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军队、警察用野生动植物物种和工作犬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8号)


18.“十四五”期间能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在国家批准的陆上石油(天然气)中标区块(对外谈判合作区块视为中标区块)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作业的中外合作项目,进口的设备(包括按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资料)、仪器、备件和专用工具,在国内无法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中国海洋(指中国内海、领海、大陆架及其他海洋资源管辖海域,下同)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项目(包括1994年12月31日以前批准的对外合作“老项目”),以及海上油气管道应急救援项目,不能在中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或者应急救援的进口设备


(三)在中国境内从事煤层气勘探开发的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直接用于勘探开发的设备(包括按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资料)、仪器、备件和专用工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17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八条


19.“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一)对科研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研、技术开发、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二)科研院所、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等出版物进口商进口的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资料,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23号)第一条、第二条、第八条


20.“十四五”期间种子来源进口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免征增值税进口种子来源清单》的进口种子来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十四五”期间种子来源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29号)第一条


21.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


2021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政策依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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