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实质性经营的鼓励类工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市场主体经常会提出如何认定鼓励类工业企业,什么是实质性操作的问题。今天海南博宇会计为您梳理相关问题。
1、什么是鼓励类工业企业?
鼓励类工业企业是指主营业务为《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规定的工业项目,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有实质性经营,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60%以上的企业。
2、鼓励类产业目录是什么?
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目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上述目录在本通知实施期内如有修订,自修订版实施之日起按新版本执行。
2021年1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版)》,新增14大类、143个子产业,海南自由贸易港成为全国鼓励类产业最多的地区。
3、如何识别实质性操作?
在自由贸易港注册的居民企业从事鼓励类产业项目且在自由贸易港外没有分支机构的,其生产、经营、人员、账户、资产等都是在自由贸易港,属于在自由贸易港的实质性操作。对于仅在自由贸易港注册的居民企业,其生产、经营、人员、账户、资产不在自由贸易港的,不属于在自由贸易港的实质性经营,不得享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在自贸港注册的居民企业从事鼓励类产业项目,在自贸港外设立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实质上管理和控制各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人员、账户和资产,属于自贸港实质经营。
在自由贸易港外注册的居民企业在自由贸易港内设立分支机构,或者非居民企业在自由贸易港内设立机构、场所,该分支机构、机构、场所具有生产经营职能,并具有与其生产经营职能相匹配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总资产的,属于在自由贸易港内的实质性经营。
4、企业如何申报优惠?
申请鼓励类产业税收优惠的企业采取“自行确定、申报享受、留存相关资料备查”的方式,即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要求,自行申报税收优惠并按要求留存资料备查。
税务机关发现申报享受鼓励类产业优惠的企业不符合条件时,应与企业充分协商。如果企业不认可税务机关的意见,税务机关会将争议事项上报海南省税务局。省税务局收到争议事项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确认工作,并将结果告知纳税人。
对于涉及实质性经营的争议,海南省税务局应确认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目、财产是否受到实质性的整体管理和控制。
主营业务是否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的争议,由海南省税务局提前进行判断,可界定的确认工作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税务部门与企业对主营业务是否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存在争议,省税务局难以界定时,由海南省税务局提交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界定并征求意见。
5、企业需要保留哪些资料备查?
主营业务属于《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的特定项目,且属于该目录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60%以上。
企业实质性经营的相关信息,包括企业总资产、总收入、人员总数、工资总额,以及在自由贸易港设立机构的相应比例。